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2年汕尾市“疫起同心·筑梦汕尾”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2022-05-05 11:40:24   地区:广东   浏览:0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免予笔试,采用直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面试工作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于报名期间分批开展,各招聘岗位额满为止。考生报名情况将于报名期间每天下午4时在报名系统实时公布,招聘岗位录取情况将于每批次面试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名次并列者,则以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主评委的评分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考生成绩名次。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七、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察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优惠政策

  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或各县(市、区)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除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发放生活、安家费、房票等补贴。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要求报名。

  (二)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三)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存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范围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的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第一批报名首日(即2022年5月18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招聘公告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以及相关经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事项的界定时间)均为本公告第一批报名首日(即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