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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长期)
2022-04-28 21:16:54   地区:江苏   浏览:0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往届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含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面试(专家面谈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按照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人员不得参加体检。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其报考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且人数超过其报考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6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3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待遇

  根据金坛区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坛政办发〔2016〕144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坛卫〔2017〕142号)文件精神,经金坛区人才领导小组考核确认后对符合常州市金坛区高层次卫生人才条件的聘用人员,给予相应补助。我区若有新的卫生人才政策出台后,按照新政策执行。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2829363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2821601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九、本公告由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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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年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2.2022年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