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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法官的公告
2013-02-17 12:05: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4、考核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3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考察人员。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和从事法律工作时间长短依次确定。考核考察由本院政治部牵头,与监察室和相关人员组成考核考察组,对被考核人选进行量化打分。考察内容: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工作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心理素质、评优获奖及主要优缺点。考核内容:查阅被考核人近三年来办案的数量和效率,随机抽取被考核人承办的5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发表文章、信息的数量和级别。无法进行前两项内容考核的,参照其现所在岗位实绩和所在部门排位情况,在经过该项考核考生的平均分基础上增减10%计入总分。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对于高学历的考生,在考察考核成绩中予以加分:硕士加5分,博士加10分。

  (四)体检(时间另定)

  按考核考察占40%与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时,考核考察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按1:1的比例,报市中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政治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果出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办理调入手续公示期满合格的,报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选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等原因,无法按期办理调动手续的,其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表可从“郴州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czzy.chinacourt.org/)”等刊登报名公告的网站下载。不接受现场报名。

  2、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的职级以报名时的职级为准,进入考察考核后变动的不予认可;原所任党政职务被选调后,不予保留;原所任法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重新任命,所评定的法官(检察官)等级,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5、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或登陆郴州法院网查询。

  6、咨询电话:0735-2178693 ;2178786。

  传真机号:0735-2178786;2178798。

  六、本方案由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