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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北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2人)
2022-04-23 21:04: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考生,在参加面试前,按照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到报考岗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州直单位考生到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谁招聘、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要扣减相应分数,重新排列笔试名次。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的证件材料:一是考生应当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户籍簿、准考证、毕业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服务证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相关证件材料。二是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无毕业证的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三是在我州“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由考生填写《诚信承诺书》,服务期满的提供服务证书。

  六、双语测试

  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双语”要求的岗位,面试前根据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进行藏语(本公告藏语是指安多方言)测试,测试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测试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和双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考试聘用”岗位中卫生、教育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以及其它不适宜进行统一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由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案,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以专业测试为主的自主面试;其它岗位进行以结构化测试为主的统一面试。面试中要求考官和考生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藏语等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问答。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核聘用的岗位在考核聘用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过程全程录音或录像。

  八、体检、政审(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审(考察)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安排进行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同时,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在个人诚信、个人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关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