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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检验检测急需紧缺人才简章(17人)
2022-04-21 21:29:26   地区:山东   浏览: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山县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

四、考试

本次招聘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省级优秀毕业生、学历层次高、毕业时间较晚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

在递补考察体检人员和挑选确定岗位时,仍按上述办法执行。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组织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递补。凡考生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库。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七、疫情防控

为做好此次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八、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shan.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咨询电话:0537-7322703(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