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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无锡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检验工作人员公告
2022-04-21 10:13:26   地区:江苏   浏览:0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阴卫生健康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由市卫生健康委通知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一经录取,原则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社会人员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3年。

  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市卫生健康委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进行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招聘公告由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知等均在江阴卫生健康网(http://www.jiangyin.gov.cn/wsjkw/)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10—86861209(卫生健康委)

  九、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江苏省、无锡市疫情防控形势及江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1216。

  附件:2022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检验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