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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招聘公告
2022-04-14 22:04:47   地区:北京   浏览:0

  应聘人员应当配合中心完成考察工作,如因个人及所在单位原因导致考察工作无法完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公示

  综合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nmpa.gov.cn)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网站(www.sfdaccr.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无异议的,按照国家局及我中心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原则上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到岗工作并办理完成各项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入职时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2022年毕业生报到证,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办理北京落户事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入职时须已获得相应资格,因个人或单位原因无法提交证明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9319012

  监督电话:59319006

  (周一~周五8:30~16:30)

  点击下载>>>

  附件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方法和投诉举报中心应聘报名表(应届毕业生)

  附件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方法和投诉举报中心应聘报名表(社会在职人员)

  附件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方法和投诉举报中心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