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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赤峰市红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3人)
2022-04-12 22:03:50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三)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红山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考岗位线上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线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旗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和毕业证书。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错误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不得报考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异地聘请,每组由7人组成。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4. 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也可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

  5.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加分)×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1.体检工作由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岗位可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期限为3-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