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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潍坊市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0人)
2022-04-08 22:32:29   地区:山东   浏览:0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不合格人员另行通知。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不指定教材,内容主要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技能相关知识等,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符合应聘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采取面谈方式,确定是否进入体检范围。

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身份证。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未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在体检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逻辑思维、协调与应变、言语表达、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面试人选不能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范围人选。

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此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