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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充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嘉陵江英才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4-07 09:48:36   地区:四川   浏览:0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方式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10的,根据实际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按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确定考核人员,再进行结构化面试考核。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低于或等于1:10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3.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3的,且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向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申请同意后,可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当次考核计划。

  4.考核时间与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5.成绩计算

  (1)所有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成绩只作为参加面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聘用。如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3)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因考试有违纪违规行为而被取消考试成绩的,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察

  由血站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本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五)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