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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1人)
2022-04-02 22:13:02   地区:湖北   浏览:0

  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聘用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举报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19-8650721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1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docx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6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