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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第一批次招聘高层次人才(硕士)公告
2022-04-02 22:15:30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3)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折合后合成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通知或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53786799。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