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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德州禹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64人)
2022-03-30 22:46:54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面谈

面谈由市人社局组织,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进行公告。

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超过3:1的,在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超过3:1的,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

根据成绩按照岗位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考察由禹城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引进手续。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引进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继续进行递补考察、体检。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除104006岗,其他岗位根据高分先选的原则,安排到相关单位工作。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引进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因个人原因提出调动。

四、相关待遇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享受德州市《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关于落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德组通〔2021〕5号)和禹城市《关于实施“人才兴禹”行动的若干意见》(禹发〔2021〕6号)规定的相关待遇。

五、疫情防控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有关通知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禹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所报单位变更联系电话。

此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0534-7365928

附件:2022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