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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03-28 21:46:44   地区:云南   浏览:0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5日(星期二)24:00止。

  4.报名邮箱:214312196@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刀老师、段老师,0875-3037080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和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对个人网络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三)确定面试人员: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初步人选,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于4月8日17:30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即为未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则加试一题,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对象。

  (六)签订协议:确定签约对象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七)资格复审:由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签约对象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或报到证、学籍档案(签约对象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投递至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地址:隆阳区金山路18号,联系电话:0875-2207951))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签约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由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签约人员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聘用审批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并对应聘人员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