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告方式通知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校园参加资格复审、考试考核等。如果当时当地疫情防控有其他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会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方式通知。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考试考核前采取现场集中审核形式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复审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先提供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
②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③在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学习成绩单、学习经历证明等。
④具有工作单位的国内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核方式
考试方式为考核,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前告知应聘人员。
考核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科研能力等,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综合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
2.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该空缺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未按时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者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审批后,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23-86158090、86158091,联系人:夏老师、肖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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