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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充卫生学校“嘉陵江英才工程” 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公告
2022-03-23 22:20:47   地区:四川   浏览:0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或等于1:10的,根据岗位要求,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考核。

  3.招聘比例低于1:3,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4.按讲课(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讲课(结构化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讲课(结构化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当场在《面试成绩确认表》上核对本人的讲课(结构化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退场。

  6.如果出现考生讲课(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讲课或结构化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7.讲课(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5月14日14:00,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教学楼。

  2.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果入围体检的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讲课或结构化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讲课或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1.体检标准

  教师岗位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辅导员岗位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讲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由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本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讲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七)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