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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市增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3-23 22:33:00   地区:广东   浏览:0

  (2)面试地点:具体面试地点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预防医学类、卫生检验类等2个专业类别岗位采取专业技术考试(口述形式)方式进行面试。综合类专业类别岗位采取结构化方法进行面试。

  (4)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试成绩组成

  1.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生总成绩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总成绩。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照笔试成绩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先后顺序;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的,则再增加一项专业技能考核,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4.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岗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增城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二)本公告中涉及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网络报名首日。

  (三)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交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应留意网上公布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预防医学类、卫生检验类等2个专业类别岗位的毕业生,需在聘用后连续3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考试的,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

  (八)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