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试总成绩一次性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6.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限定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我单位研究后,可适当延长完成相关聘用手续期限。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证书审验、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在招聘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形,按照成绩一次性递补。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要求,如遇突发情况,需对上述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址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短信方式将相关安排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获取调整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需要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2022年4月25日起关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按照《2022年度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要求填写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规定。无需参加笔试的考生,以我单位通知为准。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
1.单位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华龙道15号
2.咨询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报考单位人事部门)
电话:022- 24321200
联系人: 赵老师王老师
咨询时间: 8:30-12:00 13:30-17:30
(2)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22-23337653
(3)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评价部022-58077819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30
天津市急救中心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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