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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3-18 18:44:54   地区:湖北   浏览:0

  4.考试与考核。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根据岗位工作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对审核通过人员就相关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等进行测评,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

  5.考察与体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方法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有关规定执行。

  6.公示和聘用。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7.待遇落实。人才引进满1年后,经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将人才津贴发放到位。

  8.服务期限。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取消应聘资格,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纪律要求

  各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19-8116397、0719-8652178。

  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7日

  1.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2.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附件: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