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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22-03-16 21:15:52   地区:安徽   浏览:0

  2.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考察时采取工作平台查询、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有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期内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参照校内同岗位在编人员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安徽省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上班时间可以联系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邮箱和电话畅通。联系不上者责任自负。

  2.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由我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551-63862129、63818215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551-63862124监督电子信箱:ahyzjw@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附件2: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