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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财经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2-03-07 15:49:14   地区:江苏   浏览: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和已毕业但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心理测试的人选。如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参加心理测试的人选。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随后公布进入参加心理测试人员的姓名、岗位、笔试成绩及排名。

  (2)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通过人员方可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3)资格复审:通过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提供相关报名材料,供学校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包含进入面试人员姓名、岗位、笔试成绩及排名),并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予以告知。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核安排

  1.笔试时间:2022年3月下旬或4月中上旬。此时间为计划时间,笔试的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ufe.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届时在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上述考核,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3.面试之前,学校对通过心理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