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2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
2022-03-04 09:16:36   地区:浙江   浏览:0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4)近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

  (5)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卡的考生(含浙江“健康码”临时由绿码变为红黄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临时由绿卡变为非绿卡的)。

  (6)考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7)“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8)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需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卫生健康委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二)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信息将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jiaxing.gov.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73-83687707。

  监督电话:0573-83676257,0573-82228947。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嘉兴市第一医院:0573-82519998。

  嘉兴市第二医院:0573-82151108。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0573-82074760。

  嘉兴市中医医院:0573-82095198,0573-82081989。

  附件:2022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