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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
2022-03-04 09:16:36   地区:浙江   浏览:0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该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协议书。

  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其中嘉兴市第二医院招聘岗位为康复医院(筹)康复科(15)、康复医院(筹)超声科(16)、康复医院(筹)放射科(17)的聘用人员,按聘用合同约定,派驻嘉兴市康复医院(筹)从事医疗卫生工作)。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直属医院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需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2022年3月27日及以前)完成浙江“健康码”的申领。考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需在入场时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原件或浙江“健康码”-健康应用-个人防疫-报告查询显示的电子报告)。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个人健康承诺书,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等,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考试。

  (一)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需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2022年3月27日前完成浙江“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2)“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带*号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考前48小时内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0573-83687707)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4)考生在考前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就医凭证,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5)考试当天或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场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考场防疫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二)考生有下列情况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28天内(2022年2月28日及以后),有国(境)外旅居史的。

  (2)考前21天内(2022年3月7日及以后),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或被确认为同时空伴随人员的;考前14天内(2022年3月14日及以后),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其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