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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03-04 09:24:27   地区:江苏   浏览:0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8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3月12日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22年3月10日-11日,联系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系电话:0514-82982675),凭有效材料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3月22日-25日自行登录扬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招聘单位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3月10日16:00;招聘单位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3月11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地点设在扬州市区。

  笔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上午

  笔试科目,在招聘岗位简介表中予以公布。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提前申领“苏康码”、“行程码”,考试当天经“扬城扫码通”扫码留痕且为绿码、查验“行程码”不带*号且没有疫情关联地区显示记录(如有省外旅居史记录,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规范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