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前7天内外省返如人员;
(5)其他按规定应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情形。
(三)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四)考生凡有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报考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劳动合同制,拟聘用人员与如皋市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二)招聘人员待遇和保障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我市卫健系统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符合《如皋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皋政办发〔2019〕106号)条件的,按照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奖励。
九、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十、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民医院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0513-87312548(如皋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529571(如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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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春季江苏省如皋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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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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