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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伊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03-03 09:12:40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六)资格审查

  市卫健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公告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具备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资格的人员。

  (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应不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由原招聘信息发布单位在同一媒体向社会公布。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考。

  六、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202201--202205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202206--202208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符合加分政策的,笔试成绩按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如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伊春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由面试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考试总成绩在伊春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八、体检和考察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无异议者,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在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落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含试用期),考生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招聘纪律

  1、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参加报名、笔试、面试前,须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且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高于37.3℃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