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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招聘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辅助人员公告
2022-03-02 16:41:07   地区:广东   浏览:0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我局网站(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thjj/pcfj/hsfj/bmwj/)及短信通知。

  四、体检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电话通知入围考生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签订合同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签订聘用合同,第一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用岗位资格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

  持有生态环境类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年薪7.6万元起,未持有上述职称的年薪7.2万元,以上均含五险一金个人与单位承担部分。招用人员依法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考试。

  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④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⑤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招聘单位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招聘各阶段通知将通过网站、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发布,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留意手机短信及邮箱邮件。

  3.本次招聘总成绩保留一年,期间若本次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补录。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办公室);联系人:劳小姐、胡小姐,联系电话:0750-898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