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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山市卫生健康系统第一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3-02 16:42:09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考试

  (一)考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二)硕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采用直接考察方式进行;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1:1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的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核对象。

  (五)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的,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

  具体考试或考察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合格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和拟聘资格。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未按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4、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5、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届时将依据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有关疫情防控须知,考生需按要求提供“健康码”“行程卡”,配合进行疫情防控检查及验核酸、进行健康监测等。

  (五)本公告由中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360803,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监督电话: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0760-88360656。

  附件:1.中山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第一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