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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3-03 09:15:20   地区:山东   浏览:0

  (六)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及调整办法。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等调整情况,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类别为综合类(A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经济常识、文学常识、政治理论、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3月20日下午,如因疫情等原因时间发生变化,将实时作出调整并在报名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若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分数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中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从仪容仪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和岗位适应性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

  2.面试组织。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对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及发布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及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1: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及聘用时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人员递补的,也按此程序进行)。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年龄、党龄、工龄)二历(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考察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