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合肥市庐江县殡仪馆招聘公告
2022-03-02 10:05:35   地区:安徽   浏览:0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同)。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民政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主动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有效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分数线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公示及报批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结束后,由县殡管所将有关材料报县民政局审核、备案。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我县有关规定执行,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自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若聘用人员离岗岗位产生缺额的,按相关程序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提前申领“安康码”,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同时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2.笔试、面试当天至少提前一个小时抵达考点。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进入相关场所前,需进行体温测量(额温低于36.8℃,腋下低于37.3℃),扫码后显示的“安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地区经历,且身体无异常状况者方可进入。进入考场前务必要严格使用酒精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并始终保持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