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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南京师范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2022-03-02 10:15:54   地区:江苏   浏览:0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确认符合各项报名条件,并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党委(不含院系团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3月13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公布(网址: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应聘人员须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方式。专职辅导员招聘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及面试。

  (1)笔试:笔试暂定于2022年3月26日举行,具体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提前公布。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排名以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通过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成绩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心理测试和面试前,我校将对入围心理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四、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