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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2-03-01 09:05:18   地区:江苏   浏览:0

  四、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均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通过人数不足3倍的,由委托招聘单位讨论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南通人才网(www.ntjob.cn)或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以岗位进行细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二)面试、实践技能考核

  1.确定进入面试及实践技能考核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实践技能考核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实践技能考核(22岗位和27岗位):根据相关专业知识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操作方法和器械应用。由专业人员对考生的正确度、熟练度和完成度进行考察评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成绩计算

  22岗位和27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实践技能考核×30%+面试成绩×4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者取面试得分高者,22岗、27岗得分仍有相同者取实践技能考核得分高者)。

  2.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www.ntjob.cn)或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南通人才网(www.ntjob.cn)或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1.公示结果无异议,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者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的应聘。

  2.在体检、录用过程中,如若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况,由委托招聘单位讨论确定最终决定是否递补。

  3.社会保险、公积金:依据法律规定,参照同岗位同性质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标准缴纳。

  4.无职称申报途径。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3-8354880113962965988(短信)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体检费及考生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笔试、面试、实践技能考核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3.应聘者保证填写《报名表》的内容及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4.应聘者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录用。

  咨询电话:0513-83548808、83558036

  九、特别提示

  1.应聘者必须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所有进入现场审核及考试阶段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同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低于37.3℃);应聘者须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健康申报及承诺书》(彩色打印,附件3)并签字,现场交给工作人员。凡体温、“苏康码”、“行程码”异常或“行程码”中带有*号且不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将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