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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2022-03-01 09:06:45   地区:安徽   浏览:0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等,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业测试人员确定。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3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3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其中,博士研究生报考者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不占用专业测试名额)。

  2.有关事项。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具体加试方案另行公告。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有关事项另行公告通知。

  (五)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考察

  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考察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市卫生健康委和各招聘单位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引进人才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确定引进人才正式名单,公示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由各用人单位确定,不少于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四、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除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外,符合“迎客松英才计划”的人才可享受薪酬待遇、住房保障、生活补贴和公共服务等优惠待遇。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防疫政策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届时见资格复审公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9-2590117(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0559-2517683(黄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0559-2177802(黄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0559-2591905(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0559-2591822(黄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559-2355323(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2年度黄山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医疗卫生

  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表(2022市直引进卫生人才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