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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盐城市亭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02-28 12:56:29   地区:江苏   浏览: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3月6日08:30-3月8日21:00。资格初审按照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3月7日-3月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亭湖区卫健委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5-6855288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3月7日-3月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按照岗位要求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信息填写有误被退回后未能在报名时间内修改、未按时正确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岗位表中所有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提前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在“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中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3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场前,需提供绿码“苏康码”、不带“*”的“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生签名的《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1.各招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50分。

  2.笔试的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48小时后,考生可关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在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联系电话:0515-68552880。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由亭湖区人社局、亭湖区卫健委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对因审核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将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