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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金华市金东区中医院招聘简章(第二批)
2022-02-28 12:57:29   地区:浙江   浏览:0

  资格复审开始1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的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公示发出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员额制管理,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编外核酸检测基地新招聘的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编外用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

  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需在2022年2月25日前取得。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579-82176592),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考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须在入场时提供本人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浙江“健康码”-健康应用-个人防疫-报告查询显示的电子报告)。

  2.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等,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考试。

  3.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