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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招聘公告
2022-02-28 08:53:22   地区:江苏   浏览:0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人员须提前申领“杭州健康码”、“行程码”,当天“两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行程码带星号“*”和非杭州本地考生须提供有效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

  3.领取准考证

  招聘单位现场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领取准考证。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笔试定于2022年3月10日下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当日在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公布。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面试于2022年3月1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公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考试当天“杭州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行程码带星号“*”和非杭州本地考生须提供有效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评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