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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22-02-25 17:00:07   地区:四川   浏览:0

  (七)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考核招聘单位按程序向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考核招聘单位报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因本人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证书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考核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期为5年的聘用合同,聘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

  五、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特别提醒:本次考核招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核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事业人员考试版块(http://www.njpta.org.cn/)予以发布,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派驻内江市市中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5.本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89035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4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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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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