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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22-02-25 17:00:07   地区:四川   浏览:0

  (3)《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及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5)学习、工作期间的主要业绩材料;

  (6)因疫情防控需要,报名当天本人的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需为绿码,同时体温检测正常(<37.3℃)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报名现场。所有前来报名的考生,均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报名和考核时请分别提供)。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考核通知书,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即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考核环节。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在整个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对象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参考资格或者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1.考核由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委托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结束后按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未按规定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再进入后面的环节;

  4.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等情况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考核成绩相同时,则加试《综合知识》,以加试的《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或在考察环节主动放弃的,按规定程序在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六)公示

  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研究同意并报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