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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泸州市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补充公告
2022-02-25 08:54:21   地区:四川   浏览:0

  (3)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4)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5)岗位需求表以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对照引进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2年4月1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2.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目录》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8日(9:00-12:00;14:30至18:00),地点:泸州市江阳南路342号,联系人及电话:张启燕、0830-3191538。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要求(在北京、成都、西安三地现场招聘会已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可不再提供):

  (1)报名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1寸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温馨提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就业推荐表等;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模板参看附件2),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资格确认,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组织考核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考核从资格审查第二天开始(请考生预留4天时间),相关事项在资格审查时书面告知。

  2.考核方式。

  (1)测试。测试开考比例为10:1,即: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须达到10:1进行测试环节,否则此次招聘程序终止。测试含心理健康测评和行政能力测试,先进行行政能力测试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测试结果在泸州市科技和人才局官网上公示。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照心理健康测评合格且行政能力测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名4: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行政能力测试分数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通过测试环节不足4人的一同进入面试)。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成绩在泸州市科技和人才局官网上公示。

  (4)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70%,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由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市科技和人才局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