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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孜州泸定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招聘投资促进专业人才公告
2022-02-24 11:26:25   地区:四川   浏览:0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成绩统计后赓即在泸定县城区公告栏公示。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由本人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政审

  (一)公示

  体检合格后,根据考试成绩,按照聘用人员的职位和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足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工作组组织核实并作出是否聘用的结论。对公示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政审。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异议的事项不影响聘用且通过政审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不宜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不宜聘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政审

  政审在正式聘用前与公示同步进行,在政审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政审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和政审合格人员,与泸定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泸定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九、聘用人员的性质和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投资促进专业人才属泸定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临聘人员。

  (二)新聘用的投资促进专业人才聘期3年。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泸定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3年聘用期满后,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合法自愿原则,可再行协商是否续聘。

  (三)招聘的投资促进专业人才聘用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不能正确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十、聘用人员待遇及其它

  招聘的投资促进专业人才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2500元/月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基础工资25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的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由泸定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在年底考核后统筹发放。泸定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和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各自缴费义务。

  十一、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泸定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

  泸定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13684496660;

  政策咨询电话:

  泸定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办公室0836-3127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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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定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招聘投资促进专业人才考生承诺书

  泸定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招聘投资促进专业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