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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临沂市平邑县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大学毕业生入伍公告
2022-02-18 09:29:02   地区:山东   浏览:0

  六、审批定兵

  平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确定纳入定兵范围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定兵工作规范》,结合体检情况、军兵种要求和个人意愿,优先审批定兵,由平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征集入伍人选暂不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征集入伍的,继续办理入伍手续和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影响征集入伍的取消征集资格。征集入伍人选正式入伍前因体格复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其不符合征集入伍条件的,取消征集资格。因取消征集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022年应届毕业生征集入伍人选在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的,取消征集资格,签订的事业单位用人协议作废。全部送兵起运结束后,不再组织递补。

  七、组织选岗

  经征集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的人员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役后,由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其服役表现赋分进行复核,按照服役表现赋分和服役前征集入伍考试总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选岗总成绩(服役表现赋分和服役前征集入伍考试总成绩分别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四舍五入后再计算总成绩)。经征集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的人员按选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征集入伍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征集入伍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征集入伍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征集入伍前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工作由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具体岗位由中共平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提供。

  八、有关事宜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征入伍,落实优先报名、优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的“四优先”政策。

  (二)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平邑县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三)经征集入伍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的人员正常退役后,一个月内持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退伍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分别到平邑县人民武装部、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由中共平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报到后六个月内安置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

  (四)以下人员不得征集入伍: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征集入伍。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役后不再列入事业单位选岗范围:

  1.在部队服役期间转改士官、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退役或转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的;

  2.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退伍后一个月内未到平邑县人民武装部、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

  4.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选岗的。

  九、其他

  (一)本简章由平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征集期间,征集入伍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征集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征集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征集入伍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入伍服役的,取消征集资格。

  咨询电话:平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539-4239962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269967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