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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招聘教辅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02-16 19:24: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初审通过人员须填写《个人简历》(附件3)并在领取准考证前将电子版(要求word文档格式,并附彩色照片)发送到我校(院)公开招聘工作邮箱(rsc@gddx.gov.cn),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如“Z01+张山”。

  四、初试

  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视疫情防控情况,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参考教材,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主要测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成绩和查分。笔试满分100分,以75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校(院)门户网站公告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4)送我校(院)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我校(院)人事处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我校(院)将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笔试成绩公布无异议后,根据各岗位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按我校(院)门户网站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本人亲自参加,不接受委托办理。复审的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个人简历》原件各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习经历(从大学开始)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课题、获奖情况等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著作论文、课题材料、获奖证书等。出版著作的,请提供著作的封面、目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请提供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内页;参加科研项目的,请提供项目申报材料、结项材料或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的,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校(院)在笔试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复审结束后在我校(院)门户网站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形式和成绩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测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胜任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面试结束后,由面试评委小组评分并公布面试成绩,考生需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以75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聘用范围。

  (二)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75分为入围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综合成绩未达到入围分数线者,不列入聘用范围。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我校(院)门户网站公布名单。

  体检由我校(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的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安排。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