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招聘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02-16 19:27:51   地区:广东   浏览:0

  3、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仍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初审通过后规定时间内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应聘人员要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四)资格初审

  我校(院)人事处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在我校(院)门户网站(http://www.gddx.gov.cn)公布。

  四、考试

  (一)审核确定面试人员

  初审合格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简历》(附件3,要求word文档格式)及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我校(院)公开招聘工作邮箱(rsc@gddx.gov.cn),并在邮件主题注明“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如“J01+张山”: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校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等),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仍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学习经历(从大学开始)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课题、获奖情况等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著作论文、课题材料、获奖证书等。出版著作的,请提供著作的封面、目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请提供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内页;参加科研项目的,请提供项目申报材料、结项材料或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5、博士后人员培养单位出具的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完成答辩及自主择业证明;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7、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校(院)根据岗位要求、应聘人员业绩成果、岗位匹配度等因素,在各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符合条件考生人数少于应参加面试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由我校(院)在门户网站公布。未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不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请于面试之前领取准考证时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供查验。查验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查验不合格或审核确定的面试人员主动放弃参加查验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是否递补该岗位其他考生。如递补,将从符合条件的同岗位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并按规定进行原件查验等事宜。

  (二)面试

  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考生可自选题目,每人20分钟;试讲结束后考生回答评委提问,时间约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评委小组评分并公布面试成绩,考生需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以75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聘用范围。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我校(院)门户网站公布名单。

  体检由我校(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的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安排。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该岗位其他考生。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