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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省人民医院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2-02-15 17:29:30   地区:河北   浏览:0

  (2)报名地点:河北省人民医院门诊五楼组织人事处551房间,具体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48号。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提供个人简历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及学位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原件,个人简历中涉及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奖励证书、论著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均须提供。

  (4)疫情防控: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求报名者近14天未有疫区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未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十大可疑症状。报名人员进入医院要求配合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测体温、佩戴口罩。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由河北省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二)考试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高于2:1时,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2:1时,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2:1时,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由评委对面试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按所得票数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确定面试考试名次(如第一名出现并列,进行下一轮投票)。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得票均未达到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则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面试结果在河北省人民医院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考试名次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人民医院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人民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人民医院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结果、面试结果、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