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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宁金乡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
2022-02-14 16:47:11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资格审查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

  1、《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

  2、《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3、二代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5、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4);

  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报名照片同底版)3张;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结果作为进入面试范围的资格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谈、面试根据岗位实际,可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方案、面谈结果、面试成绩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档案材料弄虚作假、个人经历不实、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组织考察合格人员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自主决定是否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