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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2-02-14 09:07:25   地区:浙江   浏览:0

  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时间:2022年2月22日9时至24日16时。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2月25日9时至28日16时。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3月1日9时至16时。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再次报名。

  4.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3月2日9时至4日16时。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考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法院网(www.nbcourt.gov.cn)另行公告。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7.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详尽完整。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因个人信息填报不详尽、不完整而未通过初审的,相应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8.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计算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直接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法院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宁波法院网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录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到宁波法院网上查看。进入面试考生须带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当出现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情况时,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仍须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书面测试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法院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