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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长丰县卫健系统部分单位招聘公告
2022-02-11 11:47:31   地区:安徽   浏览:0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成绩、笔试《科目二》成绩的高低确定入围人选。若再次出现并列,以考察决定取舍。(递补时也遵循此原则)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长丰县人社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不入长丰县事业编制,实行劳动合同管理。首期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1001-1008岗位,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分配实施细则(暂行)》(长办〔2018〕58号)文件规定的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3、1009、1019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本人与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其中:1009岗位年综合收入6万元左右(包含社会保险费);1019岗位待遇按照《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分配实施细则(暂行)》(长办〔2018〕58号)文件规定的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4、1010-1018岗位,本人与县中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县中医院在编人员和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报名平台故障咨询电话:0551-65127522

  (三)政策咨询电话:0551-66671050(县人社局)0551-66671235(县卫健委)

  (四)监督电话:0551-66678415(县纪委监委)

  (五)本次招聘,对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成绩进行登记造册。如有岗位人员空缺,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则,在该批次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2022年12月31日。

  附件:《长丰县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