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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3人)
2022-02-09 20:46:21   地区:山东   浏览:0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等调整情况,在济南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A类)、医疗类(B类)、护理类(C类)三大类。综合类(A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经济常识、文学常识、政治理论、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医疗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护理类(C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初步定于2月26 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必要时进行适当调整。

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民政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