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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充阆中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2-10 15:16:17   地区:四川   浏览:0

  (三)考核

  1.考核方式:事业单位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实际技能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企业单位主要通过面谈、座谈、面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考核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本次考核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1.编制内引进由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根据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合同制引进由用人企业根据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由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必须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1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于不配合考察者、人事档案不能按时迁入我市者,取消聘用资格)。对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中被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阆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集中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办理入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

  六、优惠政策

  1.符合《“嘉陵江英才工程”实施办法》支持对象标准的各类人才,经阆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可按相关要求享受生活补助等优惠政策。

  2.若引进人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离职,所发放相关补贴需一次性退还,其他违约责任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事项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17-6639630阆中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皓宇;咨询电话:0817—6300967、6300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