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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02-08 17:53:41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网上资格初审

  2022年2月28日完成网上资格初审。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2日前(含当日)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自2022年3月16日起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如遇新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导致笔试时间或地点更改,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相关更改公告。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将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jsj.zs.gov.cn/)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地点设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中山四路1号会议四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携带《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原件及其他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察对象。

  6.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核,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